孕妇妊娠期基本检查项目

12周建立孕妇保健手册:(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尿常规、唐氏综合征筛查(9-13+6周或16-20周)、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血红蛋白电泳实验(地贫筛查)、致畸四项(最好孕前、孕早期),微量元素;骨盆外测量;NT(11W—13+6W)、心电图

16周产检、尿常规

20周产检、尿常规、ABO或Rh血型溶血筛查

24周产检、尿常规、微量元素、彩超、50g糖筛查(24-28周),

28周产检、尿常规

30周产检、尿常规、血常规、ABO或Rh血型溶血筛查,嘱自数胎动。

32周产检、尿常规、B超

34周产检、尿常规

35周产检、尿常规、胎心监护

36周产检、血常规、肝肾功能、总胆汁酸、雌三醇、ABO或Rh血型溶血筛查、心电图

37周产检、尿常规、胎心监护、B超、白带常规。

38周产检、尿常规、胎心监护

39周产检、尿常规、胎心监护

40周产检、尿常规、胎心监护、B超

生育医疗保险项目一览表

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参保人在建册前,请先在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全市统一的《计划生育证明》,凭此证明享受以下生育医保待遇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实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查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血常规、肝肾功能、胎儿监护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胎儿监护。

糖尿病对妊娠影响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病情及血糖控制水平,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者,对母儿影响极大,母儿近、远期并发症较高

1.对孕妇的影响

(1)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15%-30%。

(2)发生妊期娠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

(3)感染是糖尿病主要的并发症。

(4)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

(5)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几率增高,产程延长易发生产后出血。

(6)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7)GDM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率高达33%-69%,远期患糖尿病几率增加,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生率也高。

2.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

(1)巨大胎儿发生率高达25%~42%。

(2)胎儿生长受限(FGR)发生率为21%。

(3)易发生流产及早产。

(4)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严重畸形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10倍。

(5)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高。

(6)新生儿低血糖。

(7)新生儿红细胞增多症。

胎儿异常分类

一类,

由于胚胎原基发生异常,胎儿异常发生在孕早期,此类异常可以在早孕期的特定孕周内检查出来。

第二类,

胎儿异常是短暂的、一过性的,通常是由于胎儿体内液体不正常积聚和液体分布不均衡而引起,如淋巴液、尿液、脑脊液等。虽然这些发现不构成胎儿畸形,但是这些异常的出现却预示着胎儿存在潜在的染色体异常或胎儿其他系统结构异常。

第三类,

胎儿异常发生时间不确定或潜在的不稳定性,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异常包括膈疝和脑积水。胎儿异常的不稳定性是指在最初诊断后异常消失,几天后异常又重新出现,比如脐膨出、巨膀胱、脑膨出。

第四类,

迟发性异常,这种迟发性异常既可以在晚孕期影响部分器官,也可以在早孕期影响部分器官,但这种影响到晚孕期才表现出来。

因此,早孕期超声检查对发现第一、二类胎儿异常很有价值,而对第三、四类胎儿异常的检出明显受到限制。

另外,早孕期超声检查发现的微小异常,在中孕期可能有所变化,如轻度肾盂扩展、脉络丛囊肿、心室内强回声灶、腹腔内囊肿及脐带囊肿等。这些异常大部分在中孕期消失,但是它们的临床意义尚不确定,因此必须谨慎报道这些超声发现。对早孕期超声检出的这些微小异常,其意义及重要性尚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一类在孕早期发生并持续存在的异常:

无脑儿,脊柱裂,前脑无裂畸形,联体畸形,独眼畸形,面裂,成骨发育不全II型,右位心

第二类一过性(短暂)胎儿异常:

NT增厚,颈部水囊瘤,脉络丛囊肿,肾盂分离,肠系膜囊肿,肠道回声增强

第三类发病时间可变或有潜在不稳定性的胎儿异常:

先天性膈疝,脑积水,畸形足,主动脉缩窄,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主动脉瓣狭窄,卵巢囊肿,房室传导阻滞,尿路梗阻,脐膨出,巨膀胱,脑膨出

第四类迟发性胎儿异常:

胼胝体发育不全,无脑回畸形,脑穿通畸形,小头畸形,蛛网膜囊肿,十二指肠闭锁,空场闭锁,肛门闭锁,胎儿肿瘤,心内膜纤维弹性组织增生症,扩展性心肌病,室壁瘤

概述

正常脐带应有两条脐动脉,一条脐静脉;如果只有一条脐动脉就称为单脐动脉(singleumbilicalartery,SUA)。在胚胎时期,脐动脉由背主动脉发出的一对尿囊动脉演变而成。若一条脐动脉发育不良而萎缩,或在早期(3.0~4.0mm胚胎体蒂)暂时出现单脐动脉时期(即左、右脐动脉合并成一条血管)持续下去均可致单脐动脉。

单脐动脉的发生率文献报告不一。当出现多胎妊娠、母体有糖尿病者、羊水过多或过少、低体重儿、母体高龄、高胎产次等情况时,单脐动脉发生率有明显增加趋势。Heifetz曾报道尸检中单脐动脉的发生率为1%,相关畸形的发生率是正常胎儿的7倍,在10%~50%之间,畸形常为多发性和致命性,但与胎儿各个系统和器官的畸形并无特定关系,特别是有的畸形在出生后的随访中才显现。文献资料显示单脐动脉胎儿合并染色体异常的发生率高达10.0%,最常见为18三体综合征等。

由于单脐动脉可合并胎儿脐血流和动脉导管血流异常,构成胎儿循环的严重障碍,使胎盘回流血量减少,胎儿继发缺氧,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宫内发育迟缓、早产及流产。伴随着胎儿多发性和致命性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的增加以及染色体异常、早产和FGR等发生率的增加,围生儿死亡率也随之升高,国外报道为10%~20%不等;而胎儿死亡率更高达11%~41%。仅有单脐动脉而产前未发现明显解剖结构上畸形的胎儿,可能在妊娠或分娩过程中脐带受压突然死亡或者合并隐性畸形,对于存活的单脐动脉婴儿也需随诊有无隐性畸形。

总负责人







































从事白癜风的临床研究
儿童白癜风如何治疗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klmc.com/mbyjg/5375.html

------分隔线----------------------------